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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省交通高质量发展——省厅全面强化高速公路建设管理
发布时间:2018-04-27 阅读数:2560 来源:云南交通运输厅官网 作者:赵学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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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全省县域高速公路2020年能通全通目标,省委、省政府要求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67个在建项目今年全线开工。面对如此规模的大建设、大工地,如何加强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省交通运输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最近召开的厅务会决定,从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监管和交工验收方面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实现全过程、全覆盖、全要素、全方位监管。

 

当前,交通运输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们对交通运输已不仅仅满足于通路通车、通航通邮等“硬需求”,更加重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软需求”。为了服务云南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服务全域旅游发展和实现“一部手机游云南”,最近出台的《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从源头加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要求认真贯彻“安全至上”“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严肃设计变更,严禁未经施工进行工程变更施工。采用市场合约行为与行政信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约束、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其中强调,设定概算总投资不应超过批复估算总投资10%门槛,报送审批的概算总投资超过批复估算总投资10%时,一律退件处理不予审查。

 

随着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全省“十三五”高速公路项目绝大部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但项目建设管理也面临一些新课题。省交通运输厅最近出台的《云南省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试行)》,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到项目各方管理职责划分、权限界定,严格源头管控,强化项目管理。在建设期间,明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各方在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方面的责任义务。采取巡查、专项抽查和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信用评价机制、公开曝光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置建议权等方式,严格责任追究。

 

为了避免高速公路带病通车营运,保障公众安全舒适出行,最近出台的《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工验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了设计单位在交工验收中的作用,突出强调了包括交安设施、机电设施、沿线服务设施、绿化工程等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必须全部完成,还把ETC车道设施纳入交工验收范围。同时,建立督导检查管理机制,在通车前一年启动重点核查。明确要求项目法人要确保招标合同约定的各项工程内容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否则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不予发放联网收费密钥。

 

 

【作者:赵学康】